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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砚山县新华书店平远门市综合楼拆建项目已由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局以“文发改社会【2018706号文件、文评审发[2018]75批准建设,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80万元,其中对工程费208万元进行招标。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63万元,文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自筹317万元。招标人为文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砚山分公司,招标代理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砚山县新华书店平远门市综合楼拆建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CJY[2018]22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砚山县新华书店平远门市综合楼拆建项目总用地面积489.1平方米,项目占地257.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6.34平方米,室外道路、场地及绿化、围墙占地面积231.32平方米。建筑内容为:建设一幢三层门市综合楼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综合楼一、二层主要为经营用房,三层主要为员工宿舍及综合办公用房。

2.3、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

2.4、计划投资:208万元。

2.5、承包方式:招标发包。

 

2.6、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工期时间: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财务要求:近一年(2017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企业近两年(201710月至今)具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负偏差不超过10%)的项目业绩 1个,且必须有1个为拟任项目经理完成。(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提供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原件,在建设通网站查询真伪)

3.4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等)及真实性承诺。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及社保卡、劳动合同,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提供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企相符)。

3.6其他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一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证企相符)。

2)拟派主要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1人(至少5人)。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应提供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证企相符),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且拟派人员配备满足“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DBJ53/T-69-2014)的要求,如在报名至开标结束过程中发现提供的相关证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3)省外的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需为已备案人员。

3.7工程质量要求:确保本项目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并附质量承诺。

3.8农民工工资要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文件《关于请衔接相关单位统一查询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记录事项的紧急通知》(云劳监局【20187号),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公司近三年内(2015-2017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应承诺在中标以后的施工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

3.9信誉要求:1)近三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2)不得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上有任何不良通告的。

 

3.10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报名注意事项:1、现场报名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以拟任项目经理为授权委托人(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携带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及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样式章及公司鲜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有效期内入滇备证书或入滇登记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原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社保证明、社保卡、劳动合同(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社保卡、劳动合同(原件),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④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1人(以上共5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原件,证企相符);⑤近壹年(201710月至今)具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1个,且至少有1个为拟任项目经理完成(须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和提供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原件,在建设通网站查询真伪)及①②③④⑤条要求的复印件一套于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 凡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者请于2018 12 11 日至2018 12 17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不含1215号和16号),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与相关工作人员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纸(电子版)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该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4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12 31  日下午 15 00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时间:2018 12   31日下午 15    00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1231日下午15 00

开标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812 11 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文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砚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砚山县

        址:

文山市壮华西苑G9栋三楼

联系人:

李汝昆

      人:

吴建文

  话:

***

        话:

***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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