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X-2019-06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路快速路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审批字[2017]2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照明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大路快速路工程--照明工程施工;

2.2招标内容及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照明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规模:吉林大路快速路位于长春市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长吉互通节点立交,西接东盛大街立交匝道,南至自由大路节点,北起规划荣光路节点,均为城市快速路,其中吉林大路主线长4.8公里(含桥梁2.8公里,隧道1.2公里,道路0.8公里),世纪大街主线长2.7公里,全线高架。                                                吉林大路快速路工程照明部分主要工程量:桥上单臂路灯:258套;桥上双臂路灯:66套;桥下单臂路灯:148套;桥下双臂路灯:6套;桥下双臂景观灯:299套;桥下四臂景观灯:47套;短臂路灯:354盏;18米中杆灯:10套,高杆灯:8套;箱式变压器(S13-800KVA/10KV):1座;箱式变压器(S13-500KVA/10KV):3座;箱式变压器(S13-315KVA/10KV):1座;箱式变压器(S13-250KVA/10KV):1座。

2.4 建设地址:长春市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 *** 至 *** 0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788.359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5年以上从事市政工程照明、路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设备安装或电气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2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资料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材料员2人,具备岗位证书。

3.4财务要求:近3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5业绩要求:近3年(2016-2018年)企业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市政工程照明或路灯施工的工程业绩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质量安全:3年2016-2018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特大安全事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等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相应岗位证或职称证的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即“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同)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 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14 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持以下材料报名: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4. 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5. 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件1份;

  6.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7.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4.2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到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A座6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规定收取1700元/套(含电子评标专用光盘等所有材料等服务费用),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未中标单位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且图纸保持完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号9:00,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硅谷西街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人:韩丹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监督人:刘工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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