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特色旅游公路规划设计(三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014001001

沭阳县交通运输局沭阳县特色旅游公路规划设计(三次)已经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特色旅游公路规划设计(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沭阳县境内

1.2 工程规模:特色旅游公路规划里程约50公里,规划设计费约200万元。

1.3 设计周期:60日历天;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规划方案设计。签订合同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40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纸;(以上时间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并通过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30%;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并提交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30%;剩余款项根据当期实施且通过验收的工程量和总工程量比同比支付。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特色旅游公路规划设计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研报告及建议书编制、节能报告书或节能报告表编制、环评报告表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表编制、交通影响评价表编制、设计概算、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图、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审核、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审图费等)并审查合格等与方案设计相关的工作。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1.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0万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如果无勘察资质,经业主单位允许后由中标单位专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4.1.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和(公路行业行业 *** 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 及以上)设计企业资质;(如果无勘察资质,经业主单位允许后由中标单位专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等)的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件为准。

4.4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4.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4.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3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4.4.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5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16 08:3020190723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 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0805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sqzwfw.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沭阳县台州北路

     址:

沭阳县中宝大厦6

   人:

潘卫宏

   人:

仲丽

     话:

***

     话:

*** ***

     真:

/

     真:

052783551978

     编:

223600

     编:

223600

 

20190716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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