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漯河7#ZB45包装机组机电项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漯河,所属行业分类:包装机,招标代理: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招标编号:LHYC-FW-2019-1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的委托,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7#ZB45包装机组机电项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7#ZB45包装机组机电项修项目;
2.招标编号:LHYC-FW-2019-12;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4.招标范围:
一标段:7#ZB45包装机组机械部分项修;
二标段:7#ZB45包装机组电气控制部分项修;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7.保修期限: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 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分别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 (查询人包含投标人);
7. 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将查询结果网页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单位选择行贿; (查询人包含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 - ***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烟机专卖生产、维修许可证复印件或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供应商名录(2018年12月版,含公司名称网页加盖公章);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7)“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index.html”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页截图;
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书留原件。按照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国家烟草专卖局网》和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六、关于本次招标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联系电话 ***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联 系 人:葛先生、卞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 *** 5,86258833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附件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我单位自 *** 以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