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拆除施工合同 涟拆施合字【2019】01号 甲方(出让方):江苏安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方): 甲方需拆除城南加油站,面积约为150平方米建筑、150平方米大棚及4个地下储油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调解拆除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督促乙方做好拆除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负责督查加油站拆除施工进度。发现拆除现场安全隐患时,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处置并整改到位,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立即暂停乙方施工,由此影响施工进度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作出临时处置。 3、甲方足额收取乙方成交价款。 二、乙方应尽的义务、责任和权利;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支付加油站拆除成交价款(残值)。 2、该项目加油站拆除施工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拆除甲方出让项目范围内的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残值材料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加油站拆除工作转包他人。 3、向甲方提供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现场作业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 4、乙方必须具备加油站拆除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机械设备、资金费用、提供工程技术和安全防护设施等,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危险区域和临街、临路悬挂警示标志,夜间用红灯警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文明施工。 5、乙方必须在7日内将加油站拆至正负零(包括地圈梁、水泥地坪及道路),期间出现残值短少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诉求补偿。对甲方及上级领导临时作出突击拆除决定的,乙方无条件服从且立即执行,并不予补偿乙方费用。 6、乙方在接收项目范围内,立即拆除,并进行一次“回头看”,是否存在建筑物、构筑物未拆除到位(明令禁拆除外),同时在3日内将项目范围内所有残值材料、渣土垃圾清运现场,确保一干二净三平。如遇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工期顺延。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自上而下拆除建筑物,严禁逆向操作。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亲临加油站拆除现场组织指挥,规范施工,确保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8、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和安排,必须认真做好拆除工地的日常管理,对裸露的建筑垃圾、渣土必须用防尘布或防尘网覆盖,同时做好降尘工作,严禁强风作业,顶风施工制造沙尘,严格按照国家环卫标准要求施工。乙方在拆除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要求做环卫要求,一经发现给予乙方经济处罚2万元,并限时整改,整改不力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除保证金30%,并终止合同履行,无条件退出拆除现场。 9、二次招标违约方不得参予,无条件自行退出拆除现场。 三、违约责任: 1、加油站拆除连贯性和时间性很强,因此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拆除任务,推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推迟 *** (含 *** )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机械拆除,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推迟期限不得超过 *** ,超过 *** (含 *** )以上,视为乙方完全违约,乙方无条件退出该项目加油站拆除现场,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2、拆除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及时清运施工垃圾,保证地面整洁,拆除工地因环境卫生问题被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或县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视情节每次罚款乙方1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对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论何种原因中途退出施工现场的,中标(成交)价款及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公共设施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否则按市场价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县行政审批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加油站拆除施工安全合同 涟拆安合字【2019】01号 甲方(出让方):江苏安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方): 甲方需拆除城南加油站,面积约为150平方米建筑、150平方米大棚及4个地下储油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负责调解拆除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监督乙方做好拆除现场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收取乙方施工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备案。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需要甲方介入处理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二、乙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相关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拆除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 2、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安全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乙方在拆除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待拆除施工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安全保证金;发生安全事故所需费用从乙方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超出其缴纳安全保证金金额,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垫付。 3、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事故的处理由乙方自行负责并独立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如乙方不积极或无人处理所发事故,甲方有权代为处理,处理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 4、有完善的施工和安全管理制度,对拆除现场环境和群众安全、市容卫生负责,拆除工地的环境卫生必须符合县创卫工作要求。 5、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及安全监督人员的管理,接受县城管和创卫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县行政审批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