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文化馆、图书馆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发改审批〔2018〕7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政府投资和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2018〕7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90606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文化馆位于市中区柏杨东路156号,图书馆位于市中区春华路南段273号,项目新建地块位于文化馆北侧闲置空地与图书馆相邻。
2.2项目规模:项目规划用地28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042平方米。本项目是对乐山市文化馆、图书馆进行改造扩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书法美术摄影艺术中心、舞蹈艺术中心、多功能小剧场、地方文献展览室、民俗文化和非物质遗产文化展览体验区、连廊及室外楼梯、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同时改造图书馆、对新建场馆进行基础装修及完善其它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程范围。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三年(2016-2018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30日开始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lsggzy.com.cn/)"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柏杨东路156号文化馆内
邮编:/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8332555227
传真:08332555227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B座2103
邮编:/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