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城东大道、海滨大道东延及明达路东延施工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滨海县城东大道(东海大道-南海大道)、海滨大道东延(阜东路-东海大道)、明达路东延(阜东路-东海大道)。

2.工程规模:滨海县城东大道施工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箱涵工程、涵洞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土方工程,工程造价约3.9亿元;滨海县海滨大道东延施工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箱涵工程、涵洞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土方工程,工程造价约2.5亿元;滨海县明达路东延施工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箱涵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工程造价约1.2亿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21905230203-BD-003

滨海县城东大道、海滨大道东延及明达路东延施工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3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不含乡镇高工),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自 *** 以来【时间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或交工)的单项合同额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

1)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原件。

2)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中未体现竣工(或交工)验收时间的,业绩无效。

3)合同金额须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均未体现的须提供经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对应指标的书面证明,否则业绩无效)。业绩材料中显示的合同金额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

4)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无效。

5.除项目负责人外,具体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如下(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兼任):

滨海县城东大道施工工程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配备人员具体包括: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或公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含乡镇高工)】、施工员8人、安全员8人(具有安全生产C类安全员岗位证书)、质量(检)员8人】。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罚款10万元。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兼任,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有项目部人员进行考勤考核,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 ,缺勤罚款3000元/天/人,从计量中扣除。

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配备到位。

2)如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配备人员具体包括: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或公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含乡镇高工)】、施工员8人、安全员8人(具有安全生产C类安全员岗位证书)、质量(检)员8人,试验室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罚款10万元。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兼任,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有项目部人员进行考勤考核,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 ,缺勤罚款3000元/天/人,从计量中扣除。

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配备到位。

滨海县海滨大道东延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配备人员具体包括: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或公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含乡镇高工)】、施工员6人、安全员6人(具有安全生产C类安全员岗位证书)、质量(检)员6人】。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罚款10万元。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兼任,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有项目部人员进行考勤考核,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 ,缺勤罚款3000元/天/人,从计量中扣除。

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配备到位。

2)如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配备人员具体包括: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或公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含乡镇高工)】、施工员6人、安全员6人(具有安全生产C类安全员岗位证书)、质量(检)员6人,试验室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罚款10万元。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兼任,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有项目部人员进行考勤考核,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 ,缺勤罚款3000元/天/人,从计量中扣除。

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配备到位。

滨海县明达路东延施工工程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配备人员具体包括: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或公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含乡镇高工)】、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具有安全生产C类安全员岗位证书)、质量(检)员4人】。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罚款10万元。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兼任,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有项目部人员进行考勤考核,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 ,缺勤罚款3000元/天/人,从计量中扣除。

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配备到位。

2)如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配备人员具体包括: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或公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含乡镇高工)】、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具有安全生产C类安全员岗位证书)、质量(检)员4人,试验室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罚款10万元。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兼任,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有项目部人员进行考勤考核,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 ,缺勤罚款3000元/天/人,从计量中扣除。

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配备到位。

6.其他要求: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④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退休人员。】;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2月-2019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至 *** 。

2.领取地点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9:00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3、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的资料,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结合本工程工期要求、季节施工等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工程措施费用、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等一切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何要求。

5、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整(单位: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0517】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系统尚不稳定,请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携带汇款凭证,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如显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则不予核查;如显示保证金未缴纳的,则须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予以核查,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 *** 0

6、付款方式:

(1)土方路基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计量款的30%;

(2)综合土底基层及水稳基层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计量款的30%;

(3)沥青面层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计量款的30%;

(4)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管道工程、路灯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30%;

(5)全部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

(6)全部交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5%;

(7)全部交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提供政府审计报告)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注:本工程付款从开工之日起周期为五年,其中施工周期为两年。

七、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综合评分得分相同而产生并列排名的,则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因综合评分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而产生并列排名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对并列排名的投标人通过抽签确定其排序。

(二)评标基准价(C)的确定:

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C)计算:

1.1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1.2投标函中未填写投标总价的或大写总价填写不规范的;

1.3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1.4经查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不一致的;

1.5清标时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6.5.3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

2、计算评标基准价

2.1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2.2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2.3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随机抽取:(本项目两个标段的评标基准价中的系数分标段抽取)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6.5%、97%、97.5%、98%

下浮率△

12%、13%、14%、15%

2.4B=在规定范围的投标报价除C值外任一个投标报价,在经过下列备注⑴程序后,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述抽取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计算A值后,由公证人员将B值抽取范围中的所有投标报价按由大到小顺序对应小球号码从1开始依次编号):

抽取方式:若投标报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投标报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投标报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投标报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投标报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2.5、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报价;

注:⑴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投标函中未填写投标报价的、或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填写不规范的、或经查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的、或清标时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6.5.3条第一款情形的投标报价均无效,且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⑵规定范围内是指除上述注(1)条款之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投标报价;注:该条款规定范围下浮25%(含)为下限,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上限。

⑶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开评标过程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三)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6.5条规定的废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6.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根据评标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1.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5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需要从诚信库(经核验通过的诚信库信息)获取的材料,未按本文件要求获取的,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不含乡镇高工),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自 *** 以来【时间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或交工)的单项合同额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

1)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原件。

2)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中未体现竣工(或交工)验收时间的,业绩无效。

3)合同金额须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均未体现的须提供经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对应指标的书面证明,否则业绩无效)。业绩材料中显示的合同金额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

4)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无效。

其他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④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退休人员。】;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1812-2019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2.1投标报价评审(88分)

(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的得88分。

(2)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从88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2.2.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施工组织设计 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缺少任一评审要点的,该评审要点不得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0.8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0.8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1分);

(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0-0.8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0-0.8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0-1分);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0.6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0.8分);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0.6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如BIM技术的应用)(0-0.8分);

(11)项目负责人答辨(0-2分);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开标会结束后必须在开标室等候,确保在接到答辩通知后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1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答辨测试。凡逾期未到的、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的或提供虚假证件的,不得进入答辩程序。

为增加技术标保密性,现施工组织设计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除缺少相应内容的、或者投标人把该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

2.3业绩(1分)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自 *** 以来【时间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投标人本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竣工(或交工)的单项合同额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有1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备注:

①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原件。

②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中未体现竣工(或交工)验收时间的,业绩无效。

③合同金额须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均未体现的须提供经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对应指标的书面证明,否则业绩无效)。业绩材料中显示的合同金额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

④业绩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该业绩项目负责人有变更情况,均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该业绩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证明。

⑤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无效。

2.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分)

投标人承担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获得过市优奖项的得0.5分/个,获得过省优、国优奖项的得1分/个。同一业绩获奖只按最高奖项计分,最高1分。

注:①市优奖项必须由省辖市级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优、国优奖项必须由省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国优奖项包括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市优奖项工程有效期1年,省优奖项工程有效期2年,国优奖项工程有效期3年。

②工程奖项须提供相应项目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发文时间为准。有效期以获奖时间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计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获奖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获奖证明资料不齐全的,该项不得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31.4.242/front/)、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江楠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平 薄志尚    

联系电话 ***   *** 6

电子邮件:47942065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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