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90522】-0026
一、招标条件
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乾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安防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安防监控系统项目;
2.2本项目为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安防监控系统项目;
2.3采购周期:合同签订后 *** 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备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服务招标内容,并且保证提供1年的本地化售后服务;【以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犯罪档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7〕57号等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犯罪档案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文件;
(8)税收证明(近期完税证明)、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原始收据)、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6日9时 00分,地点:乾安县安定大路1369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乾安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海燕
地 址:乾安县安定大路1369号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