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90522】-0026

一、招标条件

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乾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安防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安防监控系统项目;

2.2本项目为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安防监控系统项目;

2.3采购周期:合同签订后 *** 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备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服务招标内容,并且保证提供1年的本地化售后服务;【以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犯罪档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7〕57号等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 *** 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犯罪档案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文件;

8)税收证明(近期完税证明)、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原始收据)、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7169 00分,地点:乾安县安定大路1369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乾安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先生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魏海燕

   址:乾安县安定大路1369号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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