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YZB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2019年教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已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梅教发[2019]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2019年教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

2.2招标范围及规模:拟维修朝鲜族中学、第四实验小学、解放中心校、第二实验小学、育红小学、第三中学、黑山头自强小学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其中包含围墙、散水、厕所、校门、甬路、食堂、操场等维修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内容;

2.2 工程地点:梅河口市教育系统各维修工程项目学校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 ,计划竣工日期为 *** ,工期 *** ;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造价及财务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需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的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3.5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阜入吉施工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与投标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 26 日至20197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及被授权人姓名)(本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7外阜企业相关信息依据“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718日09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 8

邮箱:jstzbc123@com(mailto:jstzbc@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梅河口市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教育局               

地  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099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         

联系人: 沙庆非                        

电  话: *** 8-60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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