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岳区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基础工程项目已由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2018】2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岳区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基础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南岳区南城区; 2.3 建设规模:90户拆迁户基础(含116空浅基础,66空桩基础),投资额约158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18 ***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标准保修; 2.7 招标范围:90户拆迁户基础(含116空浅基础,66空桩基础),投资额约1580万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在本单位购买的连续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且提供查询网址、密码),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5 招标人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转账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29日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旷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6号众鑫大厦1303室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