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JA2019-0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集安市清河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集安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集开发改字【2018】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清河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集安市清河镇前进村、三道村、清河村、青沟村、二道村、幸福村、热闹村、杨木村、文字村;
2.3建设规模:九个村内民族特色围墙新建与改造,新建排水渠、防洪渠等,一个标段。
2.4项目预算:2136.5076万元
2.5计划工期: *** - *** 0日,共 *** ;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中任职,拟中标项目经理实行现场考核制度;
3.3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信用状况良好,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投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3.6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项目需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下午13:30时,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4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集安市清河镇
联系人:焦绪波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集安市东盛街95号
联系人:华桂云
电 话: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