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2019年教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190634-GC01-G

1.招标条件

    梅河口市2019年教育系统维修工程已由梅河口市教育局以梅教发[2019]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2019年教育系统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三标段:拟维修湾龙学校、双兴中心校、康大营学校、兴华学校、义民学校、新合镇学校、外国语学校、实验中学等8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其中包含围墙、散水、厕所、校门、甬路、食堂、操场等维修项目。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拟维修第一实验小学、进化学校、曙光学校、红梅镇学校、野猪河学校、小杨学校、杏岭学校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其中包含围墙、散水、厕所、校门、甬路、食堂、操场等维修项目。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拟维修第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李炉学校、第四中学、一座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其中包含围墙、散水、厕所、校门、甬路、食堂、操场等维修项目;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资金:已落实;

    2.4 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教育系统各维修工程项目学校;

    2.5计划工期: *** 至 *** ,工期 ***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造价及财务人员除处)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并在本企业缴纳社保。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的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7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经理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本企业社保证明;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三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四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五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梅河口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教育局

地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099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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