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桥镇闫家湾村连栋弓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镇闫家湾村连栋弓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由甘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甘行审发(2019)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甘泉县桥镇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泉县桥镇乡闫家湾村.
2.2工程规模:1、栽植特色水果。2、新建镀锌矩管钢屋架结构标准弓棚27座。3、屋面卷材12丝塑料防水膜9799.2㎡。4、热镀锌铁皮2.5mm厚度,屋面排水1184m。5、钢丝卡簧纱网1024㎡。6、硬质橡皮防风带743m。7、园区道路砖平铺360㎡安砌侧缘石。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涉及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投资:168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外省企业需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可查询(附截图)。
3.3投标企业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9年06月26日至2019年07月02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身份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份及PDF扫描件1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泉县人民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泉县桥镇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泉县 地 址:延安市
联系人:白翔宇 联系人:谷宝乾
电 话: ***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