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灵寿县医院钬激光碎石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河北省灵寿县医院钬激光碎石机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HBXK-2019-205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灵寿县医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灵寿县城西南街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明海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静静          电话 *** 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

采购内容:钬激光碎石机采购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加盖公章(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3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注册证应与提供产品型号一致。

4、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单位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6、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7、与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必须回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624日至2019年062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07 18  15  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 8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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