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车站、区间工程第5标段(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000102100052004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000102100052004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车站、区间工程第5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如下:

一、澄清部分

(一)商务部分

1、XML格式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等文件的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投标时,是否修改为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项目名称?

答:投标时,XML格式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工程名称为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车站、区间工程第5标段(施工)

2、商务标需要提供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表中,基准单价是否需要填写?如需要,是否参照招标阶段的该表格的基准单价?风险承包幅度如何计算?

答:商务标提供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表中,基准单价参照招标阶段的表格的基准单价填写风险承包幅度计算原则:合同履行期间,需要调整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单价,须经承发包双方及时共同确认,并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为依据。合同履行期间,需要调整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数量,须经承发包双方及时共同确认。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单价浮动幅度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士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税金。价差调整时间:按计量周期进行价差调整。

3、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 合同协议书→“二合、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0;工期总日历天数: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根据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为 *** ,请问如果以工期总日历天数: *** 为准,那么编制投标文件工期计划时,能否把计划竣工日期改为 *** 1,或者把计划开工日期改为 *** 1?

答:投标时暂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8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731”为准,具体开工日期进场后发包人通知为准。

4、请问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联合体业绩是否可以算类似工程业绩?

答: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9条款规定执行

5、请问如果有机电加装修的项目业绩,其中装修的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且在合同清单中有所注明,是否可以算类似工程业绩?

答:如果有机电加装修的项目业绩,其中装修部分的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方可算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1.9条款规定执行

6、问:招标文件第16页,第 2 章 投标须知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35条款号34.2 其中 34.2.10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施工中如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投标文件中则应根据《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 “ 一体化 ” 管理暂行规定》(闽建〔 2012 〕 6 号) , 以及《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 2012 〕 35 号)文规定、《关于执行闽建筑〔2012 〕 35 号文的补充通知》(闽建筑〔 2013 〕 12 号)文规定,承诺使用建机一体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企业。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里面没有提供“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格式,投标人是否需要自拟承诺书格式?

答: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增加“(5)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7、业绩要求的金额,是否按备案的结算金额为准?

答: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9条款规定执行

)技术部分

1、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34.2.19针对“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所列材料设备,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参考所列品牌或供应商,逐项列出拟采用的品牌或供应商,且应另提供1个品牌或供应商备选。”;请问按这个要求,是否在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 资格文件→十二、其他资料→(4)投标人采购主要设备明细表中,“选用品牌”列填写“主选:xxx;备选;xxx”即可?

答:投标人采购主要设备明细表中,“选用品牌”列填写主选“xxx”品牌、“备注”列填写备选“xxx”品牌。在同等条件下,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州市、福建省品牌。否则,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调整品牌。

2、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人须知→第2节 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15.3.1.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的,技术文件应当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进行编制。15.3.2.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请问:由于技术文件为暗标,招标文件未对暗标格式做具体要求,(如页边距、行间距、字体、字体大小、是否编制连续页码、是否做目录、能否出现A3图表等),能否给定暗标具体要求,还是投标单位自行决定?

答: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

3、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8.应用BIM技术的相关措施,要求“重点难点工艺动态模拟”,请问该部分是否图文描述即可,无需上传视频文件作为附件?

答:应用BIM技术的相关措施图文形式进行描述。

4、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备注“3.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100页”,请明确技术文件整体是否不得超过100页?

答:整个技术文件不超过100页。

5、电子标书生成软件,技术文件中,有一个“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性”模块,请问该模块需要编写什么内容,是否填写技术文件目录即可?

答:“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性”模块具体编写内容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自行填写关于投标文件制作,如有问题可咨询福州市电子招投标项目组(技术咨询联系电话:

6、问:至2019.8.1日开工,现站厅、站台层土建结构是否完成?站厅、站台层通排风、综合支架、屏蔽门安装的进度计划。我方需要根据机电安装及屏蔽门安装的节点计划来安排装修进场施工的各项施工进度计划。各出入口、高低风亭土建施工的完成计划,我方需要根据土建完成计划来制定装修的进度计划。

答:投标时暂不提供。

7、技术标能否编制页码?

    答:技术标不能编制页码,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

8、技术标是否需要提供封面?如需要,是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答:不需要提供封面,技术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5.3款、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及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编制。

9、技术标编制进度计划时,能否假定一个具体的开工如期?

答:投标时暂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8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731”为准,具体开工日期进场后发包人通知为准。

10、上传至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图纸文件格式(tzp格式)投标人均打不开,请给与处理办法。

答:投标人请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下载中心→软件下载→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电子图纸独立盖章打包工具(2018.03.09更新)如有问题可咨询福州市电子招投标项目组(技术咨询联系电话:

)造价部分

1、该项目尚未提供计价成果文件,请代理及时发布,谢谢。

答:计价成果文件计价成果文件名称为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项目第1标段)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问题可咨询电话:

2、问:我们是福建的投标人,可否用晨曦软件做报价?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二、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

“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递交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并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开标当日《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未失效,否则,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投标人交存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①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的《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的序号6、补正后内容中,原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总价低于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下限或高于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上限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按照公式“(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第2项K的取值区间上、下限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经计算本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下限值为28366319元,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上限值29558586元。】修改为“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下限或高于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上限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按照公式“(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第2项K的取值区间上、下限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经计算本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下限值为28366319(含本数),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上限值为29558586

3、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招标范围为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的安平站、梁厝站(含与6号线同台换乘)2座车站公共区及附属建筑。②招标内容为装修、车站导向(含安平站、梁厝站(含与6号线同台换乘)、下洋站(含与6号线同台换乘)、三江口站4个车站导向及与1号线(一期)工程21座车站部份标识的更新改造)、动力照明工程、深化设计工作、清洗保洁及其他配合协调工作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4、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6节其他要求中“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招标阶段)表格中原风险承包幅度(%)0”。修改为: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招标阶段)表格中风险承包幅度(%)为±5”。

5、“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装修装饰专业)相关证明文件及在有效期内。证明文件附在资格文件中“十、“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中。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格式如下)

5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1、保证在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车站、区间工程第5标段(施工) (项目名称)施工期间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进场。

2、在本工程开工前,如果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及时到位进场,本公司愿意放弃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3、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期: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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