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B19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鼓楼区2019年老旧小区整治工程西片02标段(施工)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以 榕政办【2019】8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建委宿舍、保定新村、湖光花园、二干宿舍18号楼、20号楼、农房宿舍;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5208平方米,造价暂定152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鼓楼区建委宿舍、保定新村、湖光花园、二干宿舍18号楼、20号楼、农房宿舍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按费率招标,不提供招标控制价;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0日前完成所有工程任务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不低于 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注:由于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承担的鼓楼区2019年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共有2个项目,投标人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所有项目投标,按照公布的开标时间顺序被推荐为前面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不能被推荐后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前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 *** 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 后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 *** 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7.1各投标人可参加招标人本年度鼓楼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所有项目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注:投标人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所有项目投标,按照公布的开标时间顺序被推荐为前面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不能被推荐后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3.7.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管控有效期内,且未移出“黑名单”的

3.7.3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控有效期内,且未移出“黑名单”的

3.7.4投标人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费率招标(参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投标截止时间: *** 9时45分00秒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 ***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购买标书收款凭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8号小柳市场综合楼三层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350001

电话 *** 5,传真: 

联系人:   陈媛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8号小柳市场综合楼三层

联系电话: *** 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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