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旅游通道绿化美化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19】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旅游通道绿化美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地点:灵寿县境内正南线、京赞线、车谷坨路
2.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4建设规模:绿化面积为140.8万平方米。
2.5总投资:14051万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在公告发布之前明确写明“绿化”或“园林绿化”等字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最终结果以开标前五日内查询为准。
3.2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4业绩要求:近三年(是指 *** 至今)具备一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市政和园林绿化组成的综合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成员应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需在所有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备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7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灵寿县建设大街
联系人:韩建林
电话:
代理机构: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军创园1-2-1902室
联系人:刘巧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