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市南排河中心渔港整治维护项目施工已由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以冀财建【2018】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骅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骅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防波堤外侧护面维修,外坡堤身长260米,护面坡线长12.5米。2)防波堤两端堤头维修,每个堤头内外侧长均为20米。3)防波堤内侧护面重建,直立式挡墙护脚段长240米,挡墙顶高程2.1米,挡墙前沿水底高程-1.5米。4)开挖及疏浚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中标项目及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3.1.3信誉要求: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工程投标或者未划分工程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至 ***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地点为 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黄骅市 | 地址: | 沧州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科长 | 联系人: | 谭工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henghongjianshe@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510016371100503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