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园兴科创孵化基地高标准厂房项目10KV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园兴科创孵化基地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阴区发改投资备[2018]1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园兴科创孵化基地高标准厂房项目10KV用电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东侧紧邻宁连公路,联通宁连高速、205国道与237省道,南侧临淮河东路,西侧临经十一路,北侧临嫩江路
2.1.2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130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3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 ,
计划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2.1.5 其他:工程质量: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三个许可类别和等级)
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三个许可类别和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 ***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08:30:00至 ***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22.184.89.82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14: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22.184.89.82)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阴区淮河路188号 | 地 址: | 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8-1号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高主任 | 联 系 人: | 吴元元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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