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三七市杨梅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余姚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三七市杨梅基地建设工程 已由 余姚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余姚市财政局  农产办[2018]4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 19-13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余姚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三七市杨梅基地建设工程位于三七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牌坊一座,新建上山游步道115米,石亭一座,古杨梅灌溉系统一套,石步村新建水泥路1059米,0.4m宽排水沟352米,会车场135平方米,D300涵管铺设52米,D500涵管50米,幸福村新建水泥路576米,0.4m宽排水沟576米,会车场70平方米,停车场150米,D300涵管铺设25米,二六市村新建水泥路1200米,0.3米宽排水沟608米,会车道100平方米,停车场420平方米,D300涵管铺设40米,D500涵管铺设20米,D800涵管铺设12米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235万元,要求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要求工期:90日历天,共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除暂定级)(限企业工商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  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增加第3.4、3.5、3.6款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项目负责人须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1名) 资格  /  绩,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临时建造师使用相关规定,本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作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但余姚本地建筑业企业中具有一、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凭相应《浙江省一、 ***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及身份证,可在本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须向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3.6 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3.6.1“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档案的

3.6.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评标时以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公布的不良行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的曝光台查询结果为准;

3.6.3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及其人工工资担保等相关信息未在信息系统中显示审核通过;

3.6.4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地在余姚行政区域内,但未能提供《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或年龄超过60周岁的

3.6.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6.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①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www.yyztb.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②潜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附件为①招标文件,②招标图纸,③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4.3本工程投标人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自备。

5.投标文件的递交(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

5.1投标文件的形式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光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624下午14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2.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余姚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121.196.209.13:8080/login)(市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中的上传时间为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 2.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光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暂名)附楼4楼 )开标室(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告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收。

5.3证书原件另按规定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www.yyztb.gov.cn)上发布。

7. 其它

本工程对指纹考勤不作要求。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余姚市三七市镇金川西路100号

邮政编码:315400

电话:0574-62936001

联系人:傅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丰南路179号五楼

邮政编码:315400

电话:0574-62633535 ***

   联系人: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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