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吴庄村背街小巷项目(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吴庄村背街小巷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LSX-190606-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灵寿镇人民政府、灵寿县灵寿镇大吴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灵寿镇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灵寿镇人民政府、灵寿县灵寿镇大吴庄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大吴庄村背街小巷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掩体墙1804平方米,道路硬化12345平方米,给水管长5805.86米,污水管共长4648.34米,栽植苗木279棵,路灯68套。 工期:4个月。 实施地点:灵寿镇大吴庄村。 最高限价:781.36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大吴庄村背街小巷项目EPC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 *** 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3、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4、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为准)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为准) 
3.1.2其他要求凡有意报名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成员应提供);勘察负责人的注册证(联合体投标的勘察成员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成员需在各自公司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30,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灵寿镇人民政府、灵寿县灵寿镇大吴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寿县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1301室
邮编:

0505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吴福增

联系人:赵垚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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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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