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东路等7条市政道路增建电力管沟土建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元东路等7条市政道路增建电力管沟土建工程(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龙发改审【20198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漳州市龙文区,本项目一期主要铺筑6条路的电力电缆管沟,总长约10480.6,其中:①建元东路(石仓南路-龙文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本段道路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元东路等7条市政道路增建电力管沟土建工程事宜的复函》(漳建城函【201928号)的要求,进一步与市自然资源局、漳州供电公司衔接,确定实施如下:石仓南路~锦绣碧湖小区门口电力套管为已建,新建电力套管从锦绣碧湖小区门口至龙文南路段,电力套管长约422,其中拉管施工183米。②龙江南路(水仙大街-建元东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本次拟在道路东侧退让绿地新铺设电力套管,新建电力套管长约673,其中拉管施工215米。③石仓南路(水仙大街-建元东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于道路西侧人行道上新建电力套管长约737.4,其中拉管施工342米。④龙文南路(水仙大街-建元东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于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新建电力套管长约946.1,其中拉管施工124米。⑤龙腾南路(水仙大街-建元东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原有电力套管老旧且未启用,孔数不满足使用要求,本次拟于道路西侧人行道上重新铺设,新建电力套管长约784,其中拉管施工218.7米。⑥建元东路(龙文南路-东环城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因建元东路(龙文南路-东环城路)段从龙腾南路开始分为左右线,中间被港道隔离,所以需设置两侧电力管道。新建电力套管长约6898.1,其中拉管施工709.2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 建造师可承担大中小型规模的项目“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基工程≥5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2578527元(含暂列金额20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准时到场,且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明书(授权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解密结束时间之前提交给代理单位]须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解密。(5)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以及建市施函[2017]24号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525 08:30:002019529 17:3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8%12%(含8%,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617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618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蓝田开发区招商大楼4,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黄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浦东大厦901,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szjx2166210@126.com

电话:,传真:05962922829

联系人: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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