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大学财院校区水上教学楼修缮工程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财函【2019】29号文件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大学财院校区水上教学楼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校园内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0020㎡,主要修缮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外墙清洗、装饰装修、安装等工程,工程造价约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工作内容:本项目审定后的施工图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2.5工 期:总工期 *** (含设计 *** 、施工等所有环节 *** )。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施工按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应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资质,资质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3除上述资质外,投标人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资质。

3.4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严格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即至少应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4.5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 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资质,资质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修订版)制定;施工部分参照(长住建发[2019]41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制定,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分别计算报价得分。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 1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  6 月 25  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文件、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仅限设计)及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5项内容)、计分(或加分)项目证明资料原件(如有)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2。

10、补充要求

10.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施工企业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和投标文件中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内容见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10.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经查实如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立即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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