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新塘边镇日月村南山土地整治项目增补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江山市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区位于新塘边镇,涉及新塘边镇日月村。本工程主要是新建泵站1座、新建引水渠1条、原水塘排水管埋设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180568元;
2.2本工程总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或 *** 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水利企业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水利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外省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取得《进浙备案登记证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 月24 日至2019年 5 月28 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到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浙备案登记证(外省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含工作手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现金用信封封好带至开标会现场查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5 月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逾期未签订的,每推迟一天扣违约金5000元,以此类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的最高扣除额以履约保证金扣完为限。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高武 联系人:余凯
电 话: *** 电 话: *** (540267)
2019年 5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