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岫岩满族自治县广源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锅炉工程-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广源热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处理系统采购(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220吨/时蒸汽锅炉1台的水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采用预处理+两级反渗透+EDI系统,除盐水30立方/小时以上,具体详见需求表。
2.2 投资估算金额:350万元
2.3 投标保证金:7万元人民币
2.4 质量标准:合格(蒸汽质量标准(含饱和蒸汽与过热蒸汽):钠≤10μg/kg;二氧化硅≤20μg/kg;铁≤20μg/kg;铜≤5μg/kg;氢电导率(25℃)≤0.3μs/cm;锅炉补给水质量标准:除盐水箱进水电导率(25℃)≤0.2μs/cm;除盐水箱出水电导率(25℃)≤0.4μs/cm;硬度0μmol/L;二氧化硅≤20μg/L;TOC≤400μg/L。)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国内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投标的厂家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
3.3 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补给水处理采用预处理+两级反渗透+EDI系统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4日起至 2019年 05月28日(每日8:30--11: 30、13: 00--17:00北京时间),到岫岩满族自治县玉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岫岩县岫岩镇阜昌路北段岫岩玉城会计师事务所二楼)领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广源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岫岩县岫岩镇中心街
联 系 人:刘东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岫岩县玉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岫岩县岫岩镇阜昌路北段
项目联系人:吴世超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