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2658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新建看守所污水处理站项目
发包内容: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 ***
合同估算价:332.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 09:00时至 *** 0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2号4楼招标部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0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详见大屏)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2号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人:王先生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青年巷支行 |
账 号: | 账 号:105004383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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