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锦江公安分局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江公安分局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标段已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锦发改投【2019-51 *** -334256-SZFG】第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锦发改投【2019-51 *** -334256-SZFG】第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五楼会议室进行改造、维修,建筑面积62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以来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装修装饰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上午9:00时至 *** 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莲桂南路66号

人:曾先生

话: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写字楼9栋15楼

人:朱女士

话: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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