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AQX180359-02SG
1. 招标条件
        南京栖霞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H地块1#-6#住宅楼、8#-9#住宅楼、社区大堂、1#- 2#开闭所、4#配电房、地下室及G地块社区中心施工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栖发改字[2018]1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23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H地块1#-6#住宅楼、8#-9#住宅楼、社区大堂、1#- 2#开闭所、4#配电房、地下室及G地块社区中心施工总承包
        2.2 工程地点:栖霞区栖霞街道,东至规划工农路,西至规划栖霞山东路,南至疏港大道,北至规划红旗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39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H地块1#-6#住宅楼、8#-9#住宅楼、社区大堂、1#- 2#开闭所、4#配电房、地下室及G地块社区中心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装修、水电安装、通风等施工,基坑深度10.4m,本项目采用预制墙板及预制叠合楼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91245.58 m2;建筑物层数:13 层;其中地上层数:11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39.1 m;其中地下室面积:28868.77 m2;造价:371041851.88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1895.42 m2;幢数:8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土石方量:19000 m3;建筑面积:91245.58 m2;根数:622 根;桩形:管桩 ;桩长:23 m;园林绿化面积:20629.32 m2;造价:978.84 万元;装饰工程面积:11604.27 m2;幕墙面积:2539.56 m2;幕墙高度:5.3 m;建筑面积:91245.58 m2;基坑深度:10.4 m;空调制冷量:0 冷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17时1分到 *** 0日17时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上传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为最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否则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4、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0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5、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
8.6、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 *** , *** (益得)、 *** , *** (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电话号码 *** (王工)。
8.7、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8.7.1、财务状况(满分20分)
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70%得20分, 其余不得分。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以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7.2、类似项目业绩(满分30分):
自 *** (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项目除外), 有一个得30分,最多得3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预制墙板或预制楼板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建筑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预制墙板或预制楼板,还须另提供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内容包含预制墙板或预制楼板的说明,或体现预制墙板或预制楼板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内容包含预制墙板或预制楼板的情况说明或体现预制墙板或预制楼板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说明:预制楼板含预制叠合楼板。
8.7.3、认证体系(满分30分):
8.7.3.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8.7.3.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8.7.3.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8.7.4、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2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对应的得分为:优:20分, 良:18分, 中:16分,差14分, 无:0分。(答辩采用纸质书写,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供2道题目)。
8.8、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资格预审打分分值相同时,按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中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的排名在前, 若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中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也相同,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较高排名在前。
8.9、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分为H地块1#-6#住宅楼、8#-9#住宅楼、社区大堂、1#- 2#开闭所、4#配电房、地下室及G地块社区中心施工总承包(标段编号为:AQX180359-02SG)、H地块7#住宅楼、13#-16#住宅楼、22#-23#住宅楼、3#配电房、5#配电房及地下室施工总承包(标段编号为:AQX180359-03SG)及H地块10#-12#住宅楼、17#-21#住宅楼、1#- 2#配电房及地下室施工总承包(标段编号为:AQX180359-04SG)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投标。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首先开评AQX180359-02SG标段,其次开评AQX180359-03SG标段,最后开评AQX180359-04SG标段。如果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评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投标人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标段的投标和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下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栖霞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南水新村98号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徐江北联  系  人:许如祥
        电       话 *** 电       话 *** -8004
        传       真:传       真 *** -800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451342587@qq.com
        开户银行:建行南京迈皋桥支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       号:32050159734000000015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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