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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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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厂外工程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已由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资发改审批【2018】7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发改审批【2018】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90225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大洲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至县天池镇2.2工程规模:拟建望城大道至319国道,全长3685m,采用钢丝骨架DN400、1.6MP高强度PE管供水管道。2.3工期: 27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 至
*** 23:59:59,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 )。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00 ,地点为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资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乐至县池南路55号
邮 编:
641500
联 系 人:
田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大洲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下一站都市B座615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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