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厂外工程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1. 招标条件

    1. 1.1 本招标项目 已由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资发改审批【2018】7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发改审批【2018】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90225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大洲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至县天池镇2.2工程规模:拟建望城大道至319国道,全长3685m,采用钢丝骨架DN400、1.6MP高强度PE管供水管道。2.3工期: 27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获取 )

    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 至  *** 23:59:59,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 )。
    2.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00 ,地点为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 。
    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资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7.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乐至县池南路55号
    邮    编:641500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洲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下一站都市B座615 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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