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22栋廉租房及广场夜景亮化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隆回县房产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隆回县22栋廉租房及广场夜景亮化提升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19]0055、委托代理编号:LHHF20190018)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22栋廉租房及广场夜景亮化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2019CG05LH0121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19]0055 4、委托代理编号:LHHF20190018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327万元 7、最高限价:¥327万元 8、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正本原件; ②投标人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④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或 *** 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单独提交验证,不得混装于投标文件内,否则,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先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shaoyang.gov.cn) 的交易平台注册,并携带登记备案资料前往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 *** ),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2登陆平台,点击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申报——投标企业,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保存,签章,完成企业信息入库。 1.3在2019年05月24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05月30日17:00时,点击“项目信息——政府采购”找到投标项目,点击查看,进入项目页面点击右上角“购买标书”按钮,下载标书及相关资料。 1.4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投标企业资格。 2、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5月24日至2019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2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即县财政局右侧20米左右)。 2.3持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个人身份证原件。 3、公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 *** ),通过CA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随机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有多个包的项目,每个包分别获取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分别转入各个包独立的子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3日16时。(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4、交纳保证金后必须登陆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5、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 *** 。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4日10时00分2、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4日10时00分3、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本招标公告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隆回县房产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隆回县沿江北路西段 采购代理机构: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隆回县资江北路(即财政局右侧20米左右) E-mail: ![CDA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