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桂坊提档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题一:招标文件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 *** 建筑师资格。请问我公司可以安排 *** 建筑师担任此岗位吗? *** 建筑师比 *** 建筑师级别还高。
答复:设计负责人具备 *** 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均满足要求。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关于项目总负责人要求为“具有 *** 注册建筑师资格”,未明确标识高于此资格是否满足,请问项目总负责人具有 *** 注册建筑师资格是否满足条件?
答复:项目总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具备 *** 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均满足要求。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关于施工负责人问要求为“具有建筑专业 *** 建造师资格”,未明确标识高于此资格是否满足,请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 *** 建造师资格是否满足条件?
答复: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 *** 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均满足要求。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2(2)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关于项目总负责人任职格要求同时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加4分,此项双注册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满足此要求的单位极少,具有严重的排他性,请业主修改。
答复:本项目是房屋建筑类工程设计-施工招标项目,该项目包括建筑、结构设计等工作内容,因此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的个人综合实力对项目设计质量影响较大。因此本招标文件对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有利于合同的履行,符合项目要求。该加分因素并非资格条款,也不属于《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情形之一。故本项加分因素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招标人:成都市兴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