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  2201891709279901BD005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路网改造工程(道路面源污染)大连圣海开发项目规划路(前进大街—前进西街)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
施工现场状况:具备开工条件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总投资(万元):0年度投资(万元):0
结构类型:其他建筑面积:0
地上层数:0地下层数:0
发包方式:
招标范围: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路网改造工程(道路面源污染)大连圣海开发项目规划路(前进大街—前进西街)施工; 2.3 工程规模:大连圣海开发项目规划路西起前进西街,东至前进大街,道路全长615.663米,规划红线20米;新建车行道面积:5126.6平方米;新建自行车道面积:1162.3平方米;新建人行道面积:2841.5平方米;新建绿化带面积:1162.3平方米;新建雨水线性排水沟长度:1011米;新建污水D500排水管长度:228.37米; 2.4 招标范围:完成发包价、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6 计划工期: *** 0日- *** 0日; 2.7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成果或目标要求: (1)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3)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4)主要材料进场前应向发包人提交样品,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进场用于施工。
计划开/竣工日期: *** 0 0:00:00   *** 0 0:00:00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级别: *** 及以上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 每天9点至16点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
招标联系人: 邢工联系电话:  ***
报名截止日期: ***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公告说明:3.1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安全生产许可信息公示页。 3.2 投标人须派出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的执业注册信息公示页截图,体现注册类别、注册专业、注册编号及注册单位;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有多年施工经验,近三年(指 *** 起及以后开工至 *** 1日止及以前竣工,在其区间范围内的)完成过的类似项目至少有一项(不包括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指 *** 起及以后开工至 *** 1日止及以前竣工,在其区间范围内的)完成过的类似项目至少有一项(做为项目经理或大中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项目)。 上述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截图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截图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在2016以后的提供成立年度至2018年审计报告。尚未出具2018年审计报告的企业,则提供2015-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18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8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 注册建造师除外)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13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应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初始日期2018年07月之后(含)至2019年04月连续至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须查询有效;证明须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并核实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4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造价人员1人等,且需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有效登记公示的人员,符合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强制性标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应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初始日期2018年07月之后(含)至2019年04月连续至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须查询有效;证明须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并核实相关信息;且投标期间不得随意更换。 项目管理人员满足强制性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上述要求的人员配备标准为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按项目需求在不低于上述人员要求的基础上,自行配置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应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及其他政策规定执行。 3.1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报名登记、现场出席不一致的,投标作否决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并在报名成功后持《现场报名登记确认单》以及以下证件的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509A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施工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报名资料投标人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项目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最高投标限价):557.0359万元,其中包含暂列金45万。 七.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194856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邢工 电 话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 *** 9 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 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 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去2611室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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