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档案馆幕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烟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烟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金滩东路以南,长宁路以西,地势平坦,占地面积约24亩,北侧为万光府前花园小区。 2.2工程规模:本工程单体建筑面积约34200平方米,主体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造型高度36米, 框架剪力墙结构。主要包括石材幕墙系统,玻璃幕墙系统,铝合金窗系统,吊顶、雨篷等内容,幕墙面积约200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 2.4投资额:约2660万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开工, *** 内竣工。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继续教育执业手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时30分至 *** 17时 30分,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现场缴纳并提供保证金识别码。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方式。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00分,地点为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号开标厅(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5#楼)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工程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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