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赣州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发改环资字【2019】5号批准建设,项目合作模式为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人为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对赣州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二期)进行污染场地治理,包含有基坑支护工程,污水处理,土壤开挖、修复、固体废渣的清理。需要治理修复的重金属污染因子为:砷、镉、铜、镍、铅、等。对场地内超过修复目标值的区域进行汇总,总污染土壤面积为8322.00㎡,污染最大深度18.00m,总方量约为111223.5m³,污染土壤修复方量约为49671.00m³,其中包括固体废弃物约为15616.00m³(约20000.00吨)。
2、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七里村原赣南化工厂内。
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下列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等。
4、本工程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5、项目估算总投资2061.14万元,本工程投资限额1545.54万元。
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7、招标范围内计划总工期:总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6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 *** 0日)。
8、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环保专家评审的初步设计方案及通过图审。
(2)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
(3)治理目标:
①土壤修复目标值
治理后的场地异位修复的重金属土壤和固体废弃物验收按照《赣州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二期)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的土壤修复目标值执行。对照20187月颁布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确认本项目中砷、镉、铜、钴、铅、镍的修复目标小于或者等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治理后的场地土壤修复目标值如下:污染物砷修复目标建议值20mg/kg、污染物镉修复目标建议值20mg/kg、污染物铜修复目标建议值2000mg/kg、污染物镍修复目标建议值150mg/kg、污染物钴修复目标建议值20mg/kg、污染物铅修复目标建议值400mg/kg
污水处理标准
渗漏液必须收集集中处理后,砷、镉、铜、铅、镍、PH、COD、SS、石油类等必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 *** 排放标准。
地下水各项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专项 *** 以上(含 *** )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仅施工单位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2家;
2)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须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任何一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次独立投标,或者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家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
5)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投标本项目;
6)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现场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4)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开标时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根据赣建招[2013]8号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建造师担任,法定代表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5、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建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投标人员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投标拟派所有人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6、施工单位应出具本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赣州市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实施电子考勤,对考勤结果在赣州市城乡建设网网站中公布,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8、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企业,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9、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的,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 *** 至 ***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5楼当日公示牌)。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tbzx.com/)发布。
2、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区招标办举报电话:8229695;区住建局扫黑办举报电话 :8223025;举报邮箱:zgqjsj2007@163.com。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12号
   话 ***
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号中创国际城1号楼802
电话/传真 ***
邮箱:jxhczb@163.com
人:曾女士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章贡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
话:
 
 
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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