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建设项目涉铁工程(福平铁路)工程总承包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2019]101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长乐区建设项目涉铁工程(福平铁路)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闽顺健[2019]招017号)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乐区(首占片区、松下片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长乐区建设项目涉铁工程(福平铁路)工程总承包包括长乐区规划,首占、滨海新城及松下片区13处规划道路及11处规划河道与在建的福平铁路存在交叉,涉铁段范围暂按铁路用地红线外不小于50, 具体以铁路部门正式意见为准,本次招标最高限价580430789,其中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566201900;设计费14228889(含安全风险评估);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长乐区建设项目涉铁工程(福平铁路)工程总承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长乐区建设项目涉铁工程(福平铁路)工程总承包的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及施工图设计等);初步设计及概算须经发改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图审机构审查通过     

2)施工范围:工程范围为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50米(具体实施根据现场确定)。涉铁道路建设内容含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照明电气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等。涉铁河道含新建河道引起的铁路桥墩防护工程以及铁路保护区域内河道开挖,河床、河岸加固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3)采购范围:与建设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设材料、设备的采购

4其他: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

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

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00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①铁道行业工程设计甲(II)级及以上资质;②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铁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B证;或具备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为桥梁或隧道专业。

3.5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铁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B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7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

    3.8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522日至20195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采用匿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78930分止,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s://www.fjggfw.gov.cn/)、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018 版(http://121.204.155.228:25000/)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0 

邮编:350011   

电话:

联系人: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

邮编:350003

电话:

联系人: 林永强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号:110510100100275774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点: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0楼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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