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酒店外墙南立面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酒店外墙南立面项目已由无审批核准以无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酒店外墙南立面改造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施工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01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30,地点为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01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自强路127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程麓森 | 联系人: | 王靖 |
电话: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czb15@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农路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10918000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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