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AJN180254-08SG
1. 招标条件
        南京汇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中科院南京分院麒麟科技园A2地块1#~3#楼、多功能厅、 *** 库房、1#门卫、2#门卫幕墙工程施工(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麒委复[2018]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19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A2地块1#~3#楼、多功能厅、 *** 库房、1#门卫、2#门卫幕墙工程施工(专业工程暂估价)
        2.2 工程地点:位于麒麟科技创新园内,北至天泉路、南至天平路、西至滨河路、东至山口路。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41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幕墙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A2地块1#~3#楼、多功能厅、 *** 库房、1#门卫、2#门卫幕墙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27000 m2;幕墙高度:47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 *** (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 *** 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0万元及以上且幕墙面积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幕墙工程(厂房、住宅、商住一体公寓楼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16时34分到 *** 16时34分为止
8. 其他
        8.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基准值计算公式和系数K值、K1值、Q1值由招标人现场抽取。
8.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1月-2019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5投标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7本次发包工程在中科院南京分院麒麟科技园A2地块1#~3#楼、多功能厅、1#门卫、2#门卫、 *** 库房、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施工中是专业工程暂估价,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分包单位,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总包单位(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共同签订幕墙施工合同。
8.8本标段中1#科研办公楼、2#科学院重点实验楼、3#国家重点实验楼,本项目包含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设计精密,需满足高标准、高强度、高精度等特点,施工难度大,该项目为难度大且技术复杂工程。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汇科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B单元二楼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00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杨子琪联  系  人:许如祥
        电       话 *** 电       话 *** -8004
        传       真:/传       真 *** -8001
        电子邮件:309589766@qq.com电子邮件:451342587@qq.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       号: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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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分 至分,下午分 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
编号: AJN180254-08SG
1. 招标条件
        南京汇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中科院南京分院麒麟科技园A2地块1#~3#楼、多功能厅、 *** 库房、1#门卫、2#门卫幕墙工程施工(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麒委复[2018]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19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A2地块1#~3#楼、多功能厅、 *** 库房、1#门卫、2#门卫幕墙工程施工(专业工程暂估价)
        2.2 工程地点:位于麒麟科技创新园内,北至天泉路、南至天平路、西至滨河路、东至山口路。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41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幕墙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A2地块1#~3#楼、多功能厅、 *** 库房、1#门卫、2#门卫幕墙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27000 m2;幕墙高度:47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 *** (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 *** 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0万元及以上且幕墙面积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幕墙工程(厂房、住宅、商住一体公寓楼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16时34分到 *** 16时34分为止
8. 其他
        8.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基准值计算公式和系数K值、K1值、Q1值由招标人现场抽取。
8.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1月-2019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5投标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7本次发包工程在中科院南京分院麒麟科技园A2地块1#~3#楼、多功能厅、1#门卫、2#门卫、 *** 库房、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施工中是专业工程暂估价,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分包单位,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总包单位(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共同签订幕墙施工合同。
8.8本标段中1#科研办公楼、2#科学院重点实验楼、3#国家重点实验楼,本项目包含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设计精密,需满足高标准、高强度、高精度等特点,施工难度大,该项目为难度大且技术复杂工程。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汇科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B单元二楼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00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杨子琪联  系  人:许如祥
        电       话 *** 电       话 *** -8004
        传       真:/传       真 *** -8001
        电子邮件:309589766@qq.com电子邮件:451342587@qq.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       号: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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