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桥货运停车场及城管(环卫)停车场(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 肖桥货运停车场及城管(环卫)停车场(一期)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1903SZ-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肖桥货运停车场及城管(环卫)停车场(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发改审批【2019】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咸宁市规划一路南侧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①新建一处社会货运停车场,设计大型货运停车位45个,建设门卫房4.5平方米;②新建一处环卫停车场,设计停车位共107个;③新建配套设施1179.5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1188.526169万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详细招标范围见肖桥货运停车场及城管(环卫)停车场(一期)项目市政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完成过1 项 投资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指包括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用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 *** 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5月 20日至 2019 年5月2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下同),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6月10日 9 时 00 分整。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301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政务中心四楼 地 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
邮 编: 437100 邮 编: 437100
电 话: 陈工 0715- 8311368 电 话:宋工  ***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9 年5月 20日
备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