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龙湖水上基地码头、主席台、裁判塔等部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CZB0120190506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龙湖水上基地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码头、主席台等部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水上基地码头、主席台、裁判塔等部分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北三环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占地约31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码头、主席台、裁判塔等部分工程,具体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工 期: ***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 注册建造师证在 *** 前到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的,需提供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到期前最后一个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企业业绩要求:具有 *** 以来已完工的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550万元或以上的水运或港口码头配套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具有 *** 以来已完工的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550万元或以上的水运或港口码头配套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名字,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自 *** 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投标人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3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页并加盖公章);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17时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www.zzsggzy.com)”,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需携带相关资料(详见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东风南路卫华大厦(卫华起重)18楼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到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17时(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1日10时00分(以最终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A区第六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8.2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新发展大厦4楼
招标代理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韦先生
联系电话: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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