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2019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半城镇八千亩路)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2915

泗洪县2019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半城镇八千亩路)项目已经项目批准文号洪发改投资发【20198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泗洪县半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于省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半城:八千亩路 。

1.2工程规模:本工程道路全长2547米,采用老路拓宽新建的方案,道路面层为水泥砼,面积为2963平方,里程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2+547,老路宽度3.5米,改造后的宽度分别为4.55.5米,道路结构层为,原地翻松20cm5%石灰土+18cm水泥砼面层(弯拉强度标准值大于等于4.2MPa),老路病害处理的面积为2048m2,修复的结构层为20cm水泥砼面层(弯拉强度标准值大于等于4.2MPa),完善安全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100万元。

1.3    期:1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工程交工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1.5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招标内容:老路拓宽新建、老路病害处理、路与环境改善、生命安全防护措施配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实施过程中按《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与《导则》分部分项拨付省补及部分县配套资金,按实际进度情况拨付部分工程款,通过省厅检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项目竣(交)工验收完成移交,审计结算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0%,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付清余款。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4.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5. 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5.3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规定配备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项目总工具有交通或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类(职称证书无法明确反映出专业类别的,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专职安全员具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5.4其他条件:

5.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5.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5.4.6.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5.4.6.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4.6.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7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4.8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为投标人自201411日以来已竣(交)工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认证通过为准。

5.4.9无行贿受贿行为: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5.4.10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5.4.11企业进场施工前应以现金形式缴纳农民工工资担保金,缴纳标准和要求执行宿政办发【2014229号《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5.4.12本项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5.4.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4.1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方式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51509:002019520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850-3300

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6.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不接受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到指定账户。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省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注:1、请各投标人获取子账号时不要选择江苏银行;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年度保证金,我县已取消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使用,请各有关投标单位按规定办理退付手续;3、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

8. 注意事项

1、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建设项目交易科:,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 ***

    2、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9.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半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半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泗洪县南山龙郡北门向东100米

邮  编:223900                            邮    编: 223900

联系人:李振                            联 系 人:谢志强

电  话 ***                       电    话 ***

                                          E-mail2812133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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