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项目名称:梅观高速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编号:44030120190422002招标项目名称:梅观高速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一标招标项目编号:44030120190422002001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否标段:梅观高速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一标;公告基本信息公告性质:正常公告公告发布时间: *** 18:00 至 *** 17:00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18:00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18:00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备注:无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经办人:张工办公电话:82787114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经办人:李工办公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标段 1标段编号:44030120190422002001001标段名称:梅观高速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一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17:00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80000 万元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照明工程(含景观照明)、景观绿化工程、绿化喷灌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声屏障工程、桥梁工程、管廊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排水管道基坑支护工程、燃气工程、电力、通信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交通疏解工程、中压燃气迁改工程、给排水迁改工程、临时照明监控工程、涉铁段相关专业工程,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计划总投资:770730.91 万元工程地址:深圳市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计划开竣工日期: *** 1 00:00:00.0 至 *** 1 00:00:00.0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根据深建[2018]25号通知,本项目暂不要求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①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③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④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⑤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梅观高速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分“施工一标、施工二标”,在原施工二标招标文件中已约定: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目前,施工二标已完成招标。因此,本次第一标段的招标不再接受施工二标中标单位参与投标。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近5年(自 *** 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工)单个合同含500m及以上综合管廊施工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须承担相应业绩的施工任务,分包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代建单位或者项目管理公司(如PPP、BOT等投资模式)直接发包获得的业绩,该业绩予以认可,需提供投标人与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投标人承担了同类业绩的施工任务。如果投标人提交的业绩是在项目投资协议书中明确其承担同类业绩的施工任务,该业绩也予以认可。注:1.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2.综合管廊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同类工程经验要求干线综合管廊或支线综合管廊业绩,不接受缆线管廊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且能证明综合管廊业绩及长度。 1.施工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2.在建项目提供施工许可证扫描件; 3.完工项目提供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原件备查); 注:上述材料如不能证明综合管廊业绩及长度,可提供政府部门文件(如发改批复、政府会议纪要等)或项目业主单位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其他投标条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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