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老滦河底(大清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老滦河底(大清河)河道清淤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亭县水利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乐亭县。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按10年一遇排涝标准清淤,清挖总长度为35.638km。
2.3计划工期: ***
2.4建设地点:乐亭县境内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中标和预中标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 至 ***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层大厅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将军路99号) 现场填写登记表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携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参加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 日9时30分,地点为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将军路99号)二层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再组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亭县水利局
地 址:乐亭县乐亭镇腾飞街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站长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大经街鼎嘉府邸5区5楼
联 系 人:边锁军
电 话 *** 6 邮 箱:hebshuohua@126.com
注: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之前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直接登记并领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本次乐亭县河道清淤工程共涉及小长河、小河子、老滦河底(大清河)等3条河道,分为老滦河底(大清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一标段、老滦河底(大清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二标段、小长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小河子河道清淤工程施工等四部分招标,现场开标顺序为老滦河底(大清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一标段、老滦河底(大清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二标段、小长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小河子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段投标,但只能按开评标顺序中得其中一个标段,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只参与以后的标段评审,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