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创建-林城老街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创建-林城老街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  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地址位于 长兴县林城镇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创建-林城老街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长兴县林城镇

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创建-林城老街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位于长兴县林城镇,主要包括林城老街的雨污水管网、安装路灯及路面修复等工程。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5、合同估算价:¥  223  万元

6、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  专业  *** 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3    25  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8081/cxweb/)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 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盈军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 黎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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