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云集镇建新安置区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云集镇建新安置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南发改审【2018】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采购(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衡南县云集镇;

2.2  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75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的上限值为准);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建设建新安置区内排污排水系统改造、新建道路、人行道板铺装、背街小巷硬化,车行道沥青混凝土及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为:

沿道路排污系统改造:对原雨污合流进行改造;新建道路:建新安置区邻兴隆安置,长230米,宽12米人行道板铺装:铺装面积约5619㎡;背街小巷硬化:硬化面积约10593㎡;车行道沥青混凝土面积约9890㎡(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8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2个月,施工周期为6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8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设计 *** 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 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各专业负责人(结构、给排水等)须具有相关注册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2018年9月~20192月中连续3个月)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纪录。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7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联合体主办方应以施工单位牵头,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超过2

3.7.2整个合同的实施须全部由联合体主办负责,联合体主办须对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2年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325日至2019年32916时30分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

5.2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招标人不别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且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或下载相关资料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牵头单位)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南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衡南县云集镇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名爵大酒店22层

联系人:李先生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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