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绿化恢复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绿化恢复施工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交运〔2013135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466,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2工程名称: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绿化恢复施工项目

2.3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4工程规模:绿化恢复包括兰州城市学院(省科技馆)站(原世纪大道站)、兰州海关站(原迎门滩站)、西站什字站、七里河站(含体育街南口)、小西湖站、文化宫站、兰州大学站(原盘旋路站)、五里铺站、省气象局站(原东部市场站)、拱星墩站、焦家湾站和陈深区间(原陈奥区间)、小文区间、文西区间、省东区间(庆阳路广场至静宁路区段)114区间的分隔带绿化及人行道绿化带、行道树恢复,马滩站、土门墩站和东岗站的行道树恢复,共计恢复绿化带约19895㎡,行道树恢复约1908颗。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

2.6投资金额:1000万元

2.7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430

计划竣工日期:2020430

2.8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9施工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0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绿化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兰州市城市学院(省科技馆)站(原世纪大道站)、兰州海关站(原迎门滩站)、焦家湾站和陈深区间(原陈奥区间)绿化恢复包含恢复道路机非分隔带、中央隔离带绿化恢复和道路两侧行道树恢复,机非分隔带、中央隔离带和道路两侧行道树均与既有绿带衔接;

西站什字站、七里河站(西津路范围内)、小西湖站、文化宫站、小文区间、省东区间(庆阳路广场至静宁路区段)绿化恢复包含道路机非分隔带绿化恢复、道路两侧行道树恢复,机非分隔带和道路两侧行道树均与既有绿带衔接;施工过程中需破除现有路面、部分人行道并进行破除部分道路的恢复施工;

七里河站(体育街范围)绿化恢复内容为中央隔离带,与既有中央隔离带衔接,植物配置与既有隔离带基本保持一致;

兰州大学站(原盘旋路站)、五里铺站、省气象局站(原东部市场站)、拱星墩站、焦家湾站绿化恢复范围包括人行道绿化带和道路两侧行道树恢复,人行道绿化带道路两侧行道树均与既有绿带衔接;施工过程中需破除现有路面、部分人行道并进行破除部分道路的恢复施工;

马滩站、土门墩站和东岗站的行道树恢复;

各站绿化带下方需铺设绿化管线及排水盲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1.3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近五年(20141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1.4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不低于1.5万㎡绿化工程的施工项目。

3.1.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41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务(以施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如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不能体现技术负责人时,还须提供加盖合同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3.1.6拟派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在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中明确填写安全生产负责人信息;

3.1.7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7年)合法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3个月(201812-20192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8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及甘建建【201646 号文的要求,申请人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应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1 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1811月至20191月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如配备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3.1.9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411日至今)具有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19325日至 20193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时间:

2019325 18时至 2019330 18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sggzyjy.gov.cn)网站自行下载

获取方法: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申请人使用说明”。

注: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申请人需先在甘肃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

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

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于 2019 4317: 00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 2019 4 4日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1948900

递交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三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201671日起,申请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申请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gov.cn)、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

邮编:73000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2318

传真:

电子邮件:htc@lzgdj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张女士、刘春杰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zhangyu@cniitc.genertec.com.cn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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