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鸭河工区滨湖路道路工程(鸭河路-迎宾路)已宛河招[2018]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鸭河工区公共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156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鸭河工区滨湖路道路工程(鸭河路-迎宾路)
2.2建设地点:南阳市鸭河工区,西起鸭河路(K0+000),东至迎宾路(K2+578.819)
2.3项目规模:本项目西起鸭河路(K0+000),东至迎宾路(K2+578.819),道路长度为2578.819米,汉江路以西红线宽27米,汉江路以东红线宽16米及道路两侧的两所公厕、供水工程、鸭河口等。
2.4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周期:
施工标段:240日历天;
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如拟派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程或新中标工程的,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无在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做无效标处理。
3.1.4、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技术职称证书。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具备上岗证;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6、业绩要求: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网上截图)。
3.1.7、信誉要求: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3.1.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应满足下列要求:
3.1.8.1联合体投标人需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2)房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如拟派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程或新中标工程的,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无在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做无效标处理。
组成联合体投标(以所占工程量比例大的联合体成员为牵头人,即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
3.1.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
3.2.3、项目总监要求:须具有相应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2.4、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5、其他人员要求: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
3.2.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7、信誉要求: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4、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nyggzyjy.cn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 办理所需资料》。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4.4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上午08:30分至2019年4月3日下午17: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25日上午08:30分至2019年4月3下午17:30分。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 1500 元/套;监理标 1000 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室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企业须缴纳招标文件费方可参加开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 3 号楼 4 楼;
5.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 3 号楼四层、五层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CA 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鸭河工区办事处
联系人:董永磊
电话:
招标人:南阳市鸭河工区公共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鸭河工区
联系人:李晓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层1702
联系人:侯海洋
电话: *** 、 ***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