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泾镇本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长宁区居委会活动室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长宁区,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上海朝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泾镇本部,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朝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居委会活动室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本次磋商需要网上报价,报价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具有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及以上的资质;(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居委会活动室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321-240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19-0198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新泾镇部分小区居民区办公室及活动室进行装修。

5、交付地址:新泾镇

6、交付日期:根据合同约定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913800.00元(国库资金:1913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已落实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2)具有本项目名称的企业资质证书(网上生成的含二维码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上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章)。(7)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章);(8)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 17:00:00至 ***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代理机构网上审核时间: *** 下午17:00至 *** 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办理(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凡通过网上审核的供应商可自 *** 至 ***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910号东二楼进行现场审核。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910号东二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910号东二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响应文件(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①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④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网上回执(加盖公章);⑥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逾期不来购买磋商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全及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2、磋商文件工本费采用现金方式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泾镇(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朝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密路431号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910号东二楼
邮编:200335邮编:200050
联系人:陈磊联系人:徐浙杭
电话:52162825电话: ***
传真:/传真:54775181-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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