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和平区2019年中国联通天津市分公司空港三号楼数据中心项目基础机电新建工程设备集成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联通,招标代理: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19年中国联通天津市分公司空港三号楼数据中心项目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总集成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天津市分公司空港三号楼数据中心项目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总集成服务公开招标,(招标编号:TJLT2019001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1.1.1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高压系统2套(含110KV主站2台10kv出线柜割接改造)、变压器6台及低压系统3套;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不含税);

1.1.2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七道中国联通天津分公司IDC机房楼。;

1.1.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4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计划工期:8#变电室 *** 前完工,具备综合测试条件和试运行能力。 *** 前配合招标方验收主体单位完成并通过综合测试。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变更等事项,工期不再顺延。(本条为不可偏离项)

1.3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包工包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400.0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不可偏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3 投标人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四级承装、四级承修和四级承试及以上级别的电力设施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4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5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需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

2.6 投标人应具备2015年至今具有承包外市电类项目(含新建、扩容、改造等)的施工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金额合计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2.6.1 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括项目名称、合同(或订单)金额、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相应的证明人及其联络方式。

2.6.2 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框架合同及对应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应注明与合同一致的项目名称,开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如不一致以发票为准。对于所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发票相互之间无法明确体现关联性的,还需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上述三者的关联关系。合同提供要求:标明项目名称的合同(或订单)页、合同(或订单)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可以体现所承包项目的类型或建设内容页、工程验收报告(未完工的项目无需提供,但需单独出具说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7 本项目团队要求:

2.7.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A本)。

2.7.2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外市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B本)。

2.7.3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C本)。

2.7.4工程结算员(至少1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外市电建设工程项目资料、图纸、结算管理的人员)。

2.7.5施工人员至少配置20人,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投标人须提供人员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被任命人员、施工人员信息重复,视同串通,均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以上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工程结算员、施工人员)应是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最近半年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投标人须承诺不得更换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2.8 本项目机构设置要求:

2.8.1办公场地要求:投标人须在天津市境内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满足正常办公要求,面积累计不小于300平方米。

2.8.2物资暂存点(仓库)要求:有用于存储施工器具、工程物资的专用仓库,面积累计不小于600平方米。

投标人应提供上述办公场地及仓库相应的证明文件,若办公场所及仓库为投标人自有,则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投标人),若办公场所及仓库为租赁使用,则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为投标人;若承租人为个人,须出具投标人委托其替投标人租赁房屋的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有效期至少应至 *** 1日。若投标人至开标之日尚未取得办公场所及仓库的产权证明,也尚未签订租赁合同,须向招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未提供承诺书将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2.9 本项目仪器仪表要求:

2.9.1工程机械及仪器(仪表):不少于10类,需为自有,并提供相应台账(至少应包括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2.9.2安全防护仪器(用具):不少于10类,需为自有,并提供相应台账(至少应包括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仪器(仪表)的信息重复,视同串通,均取消本次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以及相应台账。

2.10 投标人列表描述车辆的相关情况,至少包括施工车辆型号/数量;施工车辆不少于3台车辆(须满足施工地点限行政策,保证工作日正常出行),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或产权证明,车辆须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租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提供相应承诺(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个月内提供车辆行驶证、产权证明或车辆租赁合同,若为租赁则租期不少于一年。数量及牌照归属地满足上述要求且产权人或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详见模板),承诺原件与复印件一致。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的信息重复,视同串通,均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2.11 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及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3 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4 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5 投标人须提供“打非治违”相关内容的确认书,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承诺书将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2.16 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关于公布集团公司首批/第二批供应商黑名单的通知》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2.2投标人报名时应确定本项目的iPASS项目业务人(非管理员角色),投标人(只能本项目的iPASS项目业务人操作)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凭iPASS电子证书和绑定的iPASS项目业务人账号、密码登录。登录系统后,首先填写购标申请内容,报名审核通过后上传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公对公转账凭证扫描件,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请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购买文件需将以下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4.2.2.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2.2.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2.2.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2.2.4税务信息表(包括潜在申请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开户户名、银行账号等,格式自拟),请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4.2.2.5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公对公转账凭证;

注: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以上4.2.2.4税务信息表中内容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4.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2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1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 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23D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登录iPASS生成并上传,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 10时30分。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5.2.2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且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2.3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括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并及时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

如潜在投标人首次注册,则相关注册流程及iPASS电子证书办理等相关业务请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系统(https://www.cuecp.cn)进行操作。

如潜在投标人已注册为联通合作方并办理iPASS电子证书的,如需升级iPASS电子证书的请进行升级。

6.2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平台”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iPASS服务平台服务电话: *** ;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 *** (转3转8转2);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 (转3 转3转2)。

6.4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大小进行限制,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单个文件大小超过200MB;

6.4.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及报价部分合并,批量上传的文件大小超过500MB。

6.4.3为便于供应商控制文件大小,特提出如下建议:

6.4.3.1所有需要提供的扫描件、照片及相关图片设置为JPG格式,分辨率设置不超过1024*768,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

6.4.3.2如已完成word版投标文件的制作,可进行批量内部图片压缩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27号

邮编:30005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23D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602811158

邮编:300012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话 ***

电子邮件 *** @163.com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单位 :天津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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