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江夏学院9号10号产教融合楼(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THGC-92201812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江夏学院9号10号产教融合楼(工程总承包)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8]1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江夏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候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号福建江夏学院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0766万元,总建筑面积约298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84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安装费用约为9560万元

2.3本项目为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建江夏学院9号10号产教融合楼(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和内容:承包人承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二次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人防、建筑智能化、标识标牌、夜景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和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2)施工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采购范围和内容: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 (其中施工工期 *** )内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为:合同签订后 ***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 *** 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6质量标准:

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

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审查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投有效的建行政主管部工程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其以上的资质,且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应为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 ***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当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承担过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3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 ***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的企业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具有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的企业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房建类(如工民建、土建、结构、建筑、土木工程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都要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要求。

3.7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不处于破产状态。

3.8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 25日至2019年03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4 23930分,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标书的收据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保函形式;(3)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江夏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电话:0591-23535115 *** 6

联系人:吴老师、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 *** 7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591903084510501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FJTHGC-9220181210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

招投标监督机构: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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