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桃江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修改如下,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修改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评审因素中财务状况:
根据投标人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评委会对投标人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A;A≤5%:计4分,5%<A≤10%计2分;A>10%计1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比较和评价:盈利得4分;不盈利的不得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提供不得分);
3、其他不做修改。
招标人:桃江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桃江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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